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信息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申报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2016-11-23 09:51   国际事务部    (点击: )

各学院: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开展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根据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介绍

自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了“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本科生以插班生形式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或赴国际组织、实验室、企业等进行科研实习,时限为3-12个月。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5月和9月分2批进行学生选派审批。

同时,每年留学基金委会组织新项目申报和已获批项目总结考核,对项目进行动态考评。

二、   关于新项目申报

1、 请各学院根据重点发展学科情况,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选择国外高水平院校,或外方的优势、特色专业项目进行申报。同时,应提交与外方签署了包含本科生交流条款的协议(校际协议或院、系际协议均可),须包括交流形式、交流时间、交流人数、学费支付或者免除方式等,协议应在有效期内。

2、 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支持项目:

1)     结合国家战略、针对某一领域急需人才培养项目、教改实验项目、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的项目;

2)     免学费、学分互认、有详细学习计划的课程学习类项目优先支持。

3、 对高收费项目、新签协议尚无学生派出项目、计划不详实的一般性毕业设计或实习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在专家评审时将从严掌握。

三、   申报办法

1、 申请材料

1)   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参考附件申请书起草要点进行填写)

2)   与外方合作协议复印件

2、 申报方式

请于2016年11月25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lk@sdu.edu.cn。纸制版需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本科生院(中心校区明德楼B111)。

国际事务部将与本科生院统一组织申报。

 

咨询: 本科生院    盛老师   jlk@sdu.edu.cn

      国际事务部  张老师   jqzhang@sdu.edu.cn

 

附件: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

 

 

本科生院    

国际事务部      

 2016年11月18日   

 



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doc

上一条:转发:关于申报2017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为短期来校外国专家办理来华邀请函政策变化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