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持因公护照办理签证工作地点变更的通知
2017-03-31 13:15   国际事务部   (点击: )

全校各单位:

2017410日起,持因公护照签证办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签证办事处受理,受理地点为:东方花园饭店1105房间(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6号)。

收件时间:8:3011:0013:3016:00

咨询电话:010 ~ 6413160664131608

传真号码:010 ~ 64172133    
     签证信息:请从山东省外办门户网站“因公出国签证”板块查询。    

 请老师们周知。

 

国际事务部

2017-3-31


   
 

 

上一条:转发:关于申报太阳集团8722c资助学者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遴选2017年度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关闭窗口